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初正式成立,隶属于bat365官方亚洲版(中国)官方网站IOS/Android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公司目前拥有全资子公司、参控股公司、分(子)公司共11家,在职职工269人,其中正高级工程师6人,高级工程师42人,工程师115人,是一支集地质勘查、矿业开发、物化探测绘、环境检测、污染调查、岩土工程等多种经营为一体的年营收超过6亿元的综合性国有企业。
目前拥有固体矿产勘查、地质实验测试、地质灾害施工和测绘4项甲级资质,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检验检测机构认定证书(CMA)。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监理等9项乙级资质,不动产调查、土地规划等资质证书5项。
因公司发展实际和生产任务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证书):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遵守招聘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有责任心,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3.具有5年以上(含5年)环境评价相关工作经验;
4.应聘人员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之后出生);
6.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无残疾;
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在其他单位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6.在各级招考或招聘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其它不适合从事我公司工作的情形。
(三)岗位详细招聘条件见《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起到2023年10月15日17:30止。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有意向求职人员,请登录bat365官方亚洲版(中国)官方网站IOS/Android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官网(/)、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dk3y.nmgmr.com.cn/)查看公告。具体报名详情,请登录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对照招聘岗位条件,下载填写《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与本人学历查询结果(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一同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342590738@qq.com,所填内容信息要真实准确,如因信息填写不实而影响招聘的,一切责任由求职者本人自负。
2.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6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4∶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可低于3∶1。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时间地点:2023年10月17日上午9:00,地址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0号,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楼会议室。
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我公司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我公司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3.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2023年10月26日上午9:00,地址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0号,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楼会议室。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本次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体检与考察
按照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名和该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等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或其他因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四)公示
在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用期;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到
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确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转正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工形式和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市最低标准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有关说明
1.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应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考录过程中凡发现有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应聘者的个人信息及资料仅用于此次招聘、不公开、不退还。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联系方式务必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
5.本公告由内蒙古第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3331822、0471-3331823
招聘工作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471-3331827
(工作时间:08:30-12:00 14:30-17:30)
2023年10月10日